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发挥外来干部职工的作用,鼓励他们安心在自治县工作。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