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规定。

文娱、体育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传统的民间习俗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