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