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农业机械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种。农业机械事故责任人按照违规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