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工作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体育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在体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的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开展体育表彰和奖励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