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改善第十六条已修改农业、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8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