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七条有效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消费统计和利用状况报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