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五条已废止法律、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企业减免税、退税、减息、低息贷款等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有关单位必须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