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已修改

每年公历10月1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全县放假1天。

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独龙族开昌瓦节。全县放假3天。

每年农历三月十五、十六、十七日为怒族乃仍节。全县放假3天。

自治县内各民族传统节日都应当受到尊重。

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