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实际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和规划,自主地安排和管理经济建设事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和开发利用自治县内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加快自治县经济发展。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