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商业和民族贸易,鼓励和扶持农民经商,鼓励城镇人员到山区参与集市贸易,发展个体运销户,促进商品流通,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自治县的商业、医药、供销等流通企业享受国家民族贸易政策的优惠照顾。地方法规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