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五章 动物防疫监督第三十条有效动物饲养场应当将引进、饲养、出售动物的情况以及免疫、用药和病、死动物处理等情况做好记录,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