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发展体育事业。加强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增强各族人民体质。加强体育训练,培养体育人才,提高体育竞技水平。

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