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边防建设和边境管理。支持驻州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工作,重视民兵建设和预备役工作,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团结。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