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