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业介绍第十八条已废止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为劳动者办理求职登记,推荐用人单位;(二)为用人单位办理用人登记,推荐劳动者;(三)指导劳动力供需双方洽谈;(四)收集、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五)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六)经劳动力市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