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园容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护古树名木、文物古迹;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园容整洁;保持公园内的水体清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