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无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担园林绿化设计或者施工任务的,由园林绿化部门提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