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工作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