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章、牌匾、文件、公告等,应当冠以“富川瑶族自治县”全称。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