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社会事业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