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自治机关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对为自治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工资改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根据自治县财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标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标准,逐步达到或者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县建设服务满一定年限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时在生活福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民族关系

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