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自治机关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改善医疗卫生条件;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自治机关加强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自治机关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老年保健工作;努力发展中医中药事业,挖掘、整理和推广民族医药;鼓励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医疗机构。

自治机关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各族人民的身体健康。

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