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二条已废止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的建成区。 崂山区建成区的范围由崂山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