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自治县财政预算的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报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必须通过审计,并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