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自治县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自治县财政预算的调整或者变更,应当报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必须通过审计,并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