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比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代表名额依法分配。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其组成人员中,彝族公民所占比例应与其人口所占比例相适应,应当有彝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