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接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以及罢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