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二条有效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提案人和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有关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部门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