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作出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