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和体育事业经费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

鼓励省内外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捐资在本省兴建体育场馆。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