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全民健身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