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管理第八条已废止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添加国家、省饲料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的激素类药品和其他药品、动物源性饲料产品、饲用油脂和其他饲用物质;(二)违反国家、省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入药物添加剂;(三)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饲料卫生标准的工业废料;(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