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应当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整洁、完好,及时维修、更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如遇大风、汛期等,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