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八条已修改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四个等级,资质等级的评定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评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