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经营第三十条已修改预购人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预售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条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