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

法律援助资金由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