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罚则第三十七条已废止依据本条例实施罚没款处罚时,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罚没款和没收物品变价款,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