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视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电视工程竣工以后,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电视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