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人民政府由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委员会主任、局长等组成。自治州州长由白族公民担任。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中,白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所占比例可以略高于其人口比例。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