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建设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师范教育和师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稳定的教师队伍。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对合格教师和符合任职条件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到山区和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给予补贴。重视改善山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弘扬和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对在教书育人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