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的财政金融管理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当由国家统一审批的减免税收项目外,对需要从税收上照顾和鼓励的,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减税或者免税。自治州享受中央每年增值税增量的返还照顾。对中央每年增值税增量的直接返还部分,享受省全额返还的照顾。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