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和环境质量监测,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州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