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自治州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