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未出示有效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