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