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按照下列规定核定:

(一)一级资质,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

(二)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