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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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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四十条

有效

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按照《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个人少量自用采矿,未在指定地点进行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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