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条有效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要求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按照《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个人少量自用采矿,未在指定地点进行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