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已修改本条例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