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条已修改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2003年4月10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