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市科普基地由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科学技术协会每三年对市科普基地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再符合市科普基地认定条件的,按原评定程序撤销其市科普基地资格。市人民政府参照公益事业政策对市科普基地给予支持。市科普基地认定办法和扶持政策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